当前位置:首页 > 洛阳黑老大(洛阳黑道) >

洛阳黑老大(洛阳黑道)

来源 鼻息如雷网
2024-06-28 14:24:51

今天给各位分享洛阳黑老大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洛阳黑道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河南“十八兄弟会”黑恶势力案主犯获刑多久?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8月27日对“十八兄弟会”黑恶势力案一审公开宣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均获刑期不等,其中主犯获刑2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被告人狄治民纠集被告人罗建文、程相武、王光明、程七龙等人,成立“十八兄弟会”,在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一带逞强争霸,逐渐成势。

2000年前后,狄治民又聚集了被告人狄亚丽、狄亚平、狄治江等家族成员和宋生民、程明礼等主动依附人员,逐渐形成了以狄治民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5年以来,该犯罪组织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垄断农村工程建设,暴力插手民间纠纷,干扰破坏行业秩序,非法把持村级组织,大肆侵占群众利益,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强迫劳动、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在洛宁县兴华镇、下峪镇及周边地区形成恶劣影响。

洛阳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狄治民纠集被告人狄亚丽、狄亚平等人为实施共同犯罪而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成员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法院还认为,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及周边村镇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7日下午,洛阳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强迫劳动罪、诈骗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狄治民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狄亚丽等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9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周村黑社会吕立新判了多少年

周村黑社会吕立新判了多少年?被告人吕立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六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洛阳文物案大起底,在这起案件中有哪些值得人深思的细节?

这两个人的藏品超过洛阳博物馆的存量,这一细节令人深思。

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该团伙经过十余年的经营,已获取暴利数千万元,并用金钱在河南政界、警界织就了一张强大神秘的关系网。宋氏兄弟在洛阳开歌厅、桑拿、酒店、搞矿山、办古玩城,整日一帮打手陪伴左右十分威风,他们有时去港澳地区做文物交易,曲金华都会全程陪同,还将宋氏兄弟介绍给港澳警方的同行。宋氏兄弟经常在公开场合自称为洛阳黑道老大,在洛阳没有他们办不成的事情,做人十分高调。

纪委调查显示,1994年至2004年的10年间,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共存有总额约1600多万元的账外资金。

文物案侦办过程中,专案组突遭袭击,多名专案组成员被“双规”,核心成员全部被调离警界,专案组事实上解散。该案从2004年起搁置,没人敢接手,直到现在都未能结案。据专案组的举报材料称,该案遭到时任河南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文海(副厅级)的插手,为“12·10”专案主要嫌犯充当保护伞。 这里面的细节值得人深思。

洛阳张建套判了没

判了。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胡学忠等4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83年,被告人胡学忠多次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在社会上逐步积累了恶名。1998年,胡学忠在巩义监狱服刑期间暴力殴打管理组长,在狱内树立了非法威信。2001年3月,胡学忠高调出狱。此后,被告人王军峰、张小刚、张建套、白磊、王建安等人逐渐聚拢在胡学忠身边,通过在赌场高利放贷、插手垃圾清运工程,逐渐积累起经济实力。2004年5月,胡学忠、王军峰在介入他人经济纠纷期间,纠集张小刚、白磊、吴向辉、李红武等人,持刀将被害人郭某某砍成重伤,标志着以胡学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此后,胡学忠与李群贤、王军峰、李红武等人长期盘踞在洛阳市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胡学忠等人以共同经济利益为根基,以缔结合伙关系、亲缘关系、狱友关系为纽带,依托自营茶社、入股洗浴中心、控制基坑土方工程等经济活动,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逐步扩大组织势力和影响,形成了以胡学忠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自2004年以来,采取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并通过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培养保护伞,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在洛阳市及其周边区域称霸一方,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胡学忠等49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诈骗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庭审由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49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部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部分被告人家属在专门设置的旁听区域旁听了庭审。

洛阳黑老大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洛阳黑道、洛阳黑老大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