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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大增城学院(华师大增城学院代码)

来源 置之死地网
2024-06-28 1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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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增城学院几本

二本。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是由康大公司与“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联合创办的,创办于1998年,1999年开始招生,是广东第一所新机制民办二级学院;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广东最早开办本科教育的民办高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独立学院,是全国第一批独立学院;2011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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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环境清幽,与院内浓郁的学习气氛相得益彰。校园内电信、邮政、商场、银行提款机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每个房间均配有独立卫生间、储物柜、风扇、电话和网线等。学院门口有多路公交车,交通便利。学院教学设备完善,建有田径场、篮球场、游泳场等体育运动场所,34间现代多媒体课室及拥有500多个座位的10间语音室,能满足日常教学要求。根据各专业教学要求,学院还建有一批专业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实训基地,供全院实验教学使用。新建15000 平方米的图书馆,图书种类多样、数量丰富,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资源。 “梧桐引凤、海纳百川”,通过引进、培养等多种措施,学院已形成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其中有许多来自全国知名院校的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学者。 在九年办学中,学院依托华南师范大学优厚的教学资源和良好的办学传统,逐步摸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独具特色道路。特别是最近两年学院领导班子在对国内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形势进行了详尽分析和专业论证后,确立了学院办学目标:十年后在信息技术学科尤其是管理软件技术上形成特色和优势,实现教学、研究、生产融为一体,使学院成为管理软件技术人才的摇篮。学院以“培养高级实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注重“计算机能力+专业技术背景”的培养模式,重视学生自学、思维、技术及创业能力的培养,使我院人才迎合当前社会的需求。 2005年4月,增城学院所在地划入了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础的广州新区––萝岗区。萝岗区聚集了四个国家级经济功能区,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众多上规模的外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91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科技研发机构上千家。这为学院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作为萝岗区唯一的本科院校,学院将与萝岗区及区内企业在教学、科研、人才支持以及就业诸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对学院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也为学院重点发展信息技术学科提供了技术、人才方面的保障。 十年来,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始终把质量和信誉放在第一位,把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和教风作为日常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工作重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我校是"中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实习基地";曾多次被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教书育人先进集体”称号;同时,稳健踏实的办学作风,造就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毕业生素质过硬,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低迷的情况下,增城学院连续5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5年就业率为95.2%,2006年就业率达96.83%新高。 2006年学院第一届本科生毕业,亦有多人通过各大高校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或成功申请出国深造,他们优异的成绩也获得了华南师范大学校本部的肯定,280余名本科生中有270余名获得华南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这是增城学院办学八年结出的最丰硕的成果。 学院设有金融学、法学、物流管理、英语、日语、德语、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14个本科专业共32个专业方向,面向广东省及全国部分省市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学制四年。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获颁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是几本?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是二本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由“211"工程院校华南师范大学与香港(广州)康大公司联合创办于1998年;学院从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一这也是广东省内独立学院最早开办的本科独立学院。

在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教育部专家组对学院进行评估后.认为该院办学思路清晰,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教学质量有保证,2014年,经教育部专家投票表决,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转设为广州商学院。

扩展资料:

一、历史沿革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由于由康大公司出资建立,全称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康大学院,当年简称康大学院。2004年后,因政策要求,停办专科,改制成为独立学院,同年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ZengchengCollegeofSouthChinaNormalUniversity),有别于今天的康大学院。

而今天的康大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康大学院改制后,分离出来的专科部,属于高职专科院校。因为华师增院、康大学院、华澳学院、华师康大学校同属康大公司旗下的康大教育园所有,因此外界将这里统称为康大学院,公交站亦因此命名。

2008年,因为办学改制,华师康大学校停止办学,康大教育园区内全部改为大学教育,即华师增院、华澳学院、康大学院三大学院。至此,康大教育园将告别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体的时代。

二、学院环境

学院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环境清幽,与院内浓郁的学习气氛相得益彰。校园内电信、邮政、商场、银行提款机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每个房间均配有独立卫生间、储物柜、风扇、电话和网线等。学院门口有多路公交车,交通便利。

学院教学设备完善,建有田径场、篮球场、游泳场等体育运动场所,34间现代多媒体课室及拥有500多个座位的10间语音室,能满足日常教学要求。

根据各专业教学要求,学院还建有一批专业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实训基地,供全院实验教学使用。新建15000平方米的图书馆,图书种类多样、数量丰富,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资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怎么样

1.设施。学校规模不是很大,设施方面客观来说的确比较差,不过现在好像在换塑胶球场了(不完全确定),基本的设施还是齐全的,也可以满足我们日常锻炼用了。

2.伙食。在靠近增院范围有4个饭堂可以供选择,味道什么的或许不大尽人意,视个人口味而定吧~虽然是这样,但是稍迟了一些时间饭菜还是会被清空的,其实也不是特别地差吧。平均一顿好点的6块左右吧,男生会稍贵1、2块。学校外面有很多餐馆,东北菜,西餐,火锅,潮汕等等都有得选择,平常部门聚餐还是个人外出吃饭都是蛮受欢迎的。

3.住宿。学校和宿舍都有门禁,无可否认是管理有点死板,但一方面也是在保障我们的安全,晚上都是11点~11:30关灯。管理最严的是3号宿舍,女生住着也是蛮安心的,除了1、2、3号楼和个别旧宿舍需要等下午热水供应用桶洗澡以外(其实这没什么关系,入住后一段时间就很快适应了,宿舍6个人在一起住还是挺温馨的)。大部分宿舍楼都是新的,有热水器24小时供应热水和淋浴。学校外面还有私人的单间公寓出租,分日租和月租,日租每天45~60左右,周末会贵10~15元(看老板的人品咯),月租300~350左右,水电另计(不过建议大一大二还是留在宿舍住比较方便,一来跟舍友联系好感情,二来也是为了自己在上课或者社团工作的方便。)不过宿舍新旧都好,维系好室友间的关系和住得温馨才是最最重要滴!❤

4.娱乐。除了学校的体育设施和图书馆以外,学校外面看起来是普通民宅,但其实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校外有几家私人的ktv,虽然不能像市内那么豪华,除了装修外其他的都还好,价格也是适中,是部门联谊聚会的好选择,另外还有莎华迪culb酒吧可以选择。如果不喜欢烟酒,还有桌游和打桌球可以选择。而女生是想买些基本的袜子或小饰品,楼尚小铺也是挺丰富的,虽然店面不是很大。假日还可以到附近的村庄烧烤或郊游。

最后师资方面就不好多说了,本人2年来感觉还是不错的,老师很多都是华师本部过来,考勤也挺严格,学风好、校风好是确确实实的。不过学习还是靠自己自觉,社团活动以及部门组织尽自己爱好去选择参加,对锻炼自己能力也有很好的帮助。学校男女比例4:6,但是在校内大家相处的气氛还是很融洽的,集体活动后,男生送女生回宿舍是增院的优良传统。

最后说道一点,很多人会埋怨增院的交通不便,但是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选择留在学校,与部门或者班级的同学玩,就算是什么节日也一样。我最大的感触是,如果要从增院偏远的地理条件挑出一个让我赞许的地方,那就只有因为外出的不便,让我跟队里的其他队员有了更多一共相处的时间,在增院可以看到很多部门像一个家庭多于一个组织。

本人是10级学生,希望以上的答案能帮到你。

广州商学院(原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州商学院(原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商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66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康大教育园;邮政编码:51136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有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总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院在完成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后,如仍有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无法安排专业,可调入预留计划进行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按照各省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五条学院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类。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规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院执行广东省以外各生源省关于投档比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的物流管理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即考生没填报志愿,在录取前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方可调剂到该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广东省招生使用院校代码:80010。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我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旅游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美术类专业20000元,其它专业1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不含水电费,普通学生公寓);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不含水电费,配空调学生公寓)。如学费、宿舍费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国家在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0%,总金额达三百多万元,目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学院设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办理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等服务,目前贷款金额为6000元/生/年。学院设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冼德庆

监督电话:020-82876130

传真:020-82876130

电子邮箱:zcxyleader@scnuzc.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72773020-82874639

传真:020-82872773

电子邮箱:scnuzc_zsb@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商学院于3月25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商学院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州商学院委托广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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