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担保登记流程 一、初始登记 (一)申报,私人房产抵押的申报,必须由所有权人亲自办理; 公有房屋抵押的申报,必须由单位出具委托证明,由本单位人员办理;办理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员领取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应填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抵押贷款是我们最熟悉的贷款方式,抵押贷款最多的就是汽车抵押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今天跟大家分享是的房产抵押的手续如何办理,以及房产抵押的具体办理流程。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手续繁多、流程复杂,但是,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它不仅可以实现经济活动的安全,还可以强化担保效力。
房产抵押怎么办?简单三步:
1、到银行提供申请资料;(1-2个工作日)
资料有: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产证、征信、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购销合同、租赁合同
2、银行审核,批复出来后,到银行签抵押借款合同;(3-10个工作日)
3、预约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好抵押手续,然后等待银行放款;(3-7个工作日)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房屋抵押如何办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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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流程如下: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审核查验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 *** 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 *** 、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 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动产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如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动产所有权凭证等;
2、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3、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产抵押登记有下列程序:先向当事人订立房地产抵押合同;然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再由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抵押登记流程